来源:中检院
各有关单位:
2024年4月,中检院发布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其是对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供数据服务信息,中检院近期开展了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原料信息的整理工作,形成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修订说明(附件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pylfjw@nifdc.org.cn。
附件:
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
2.《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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