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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安全评估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终审会在京召开
2026-08-287

2026年8月26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妆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化妆品安全评估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终审会。中国香妆协会副理事长王来冬、评审专家及起草组专家共20余人参会,会议由中国香妆协会培训部主任王婷婷主持。

王来冬副理事长在致辞中指出,化妆品安全评估是保障产品上市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核心环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从事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当前,化妆品安全评估专业人才严重短缺、能力参差不齐、职业标准缺位,已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制定标准,是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中国药科大学化妆品与皮肤健康学术带头人、二级教授尚靖汇报了团体标准编制情况。

评审环节,经推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张宏伟研究员担任评审组组长,主持专家审查工作。与会专家逐条审议送审稿,重点围绕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经审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编制过程规范、文本结构合理、内容科学、定位准确,符合团体标准制定要求,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化妆品安全评估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明确了化妆品安全评估师的职业定义、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各级职业能力要求、评价要求培训要求等内容,构建了层次清晰的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培养、岗位考核及企业用人提供统一依据填补了我国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职业能力评价标准的空白。终审会成功召开,为标准的后续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将对提升安全评估师专业水平、促进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支撑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培训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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