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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入会指南
2024-07-0316

入会指南

Membership Notice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成立于1984年8月21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工业协会。本协会是由香料香精、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其原料、设备、包装企业和相关科研、设计、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1000余家。本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宗旨

遵守法规     代表行业     沟通政府

维权自律     服务行业     促进发展

协会主要职能

(一)受政府委托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行业法规和政策的意见或建议,参与政府部门有关本行业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组织宣讲培训和贯彻实施;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性制度,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反映行业情况和会员诉求,协调处理会员发生的纠纷和应急事件,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五)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部门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行业提供信息指导与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

(六)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创办刊物、网站及相关媒体等;

(七)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新产品等推广应用和交流;

(八)受政府部门委托,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承担本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有关工作,组织项目推荐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九)培育建设行业产业集群和特色区域;

(十)促进行业品牌建设;

(十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团体标准等;

(十二)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投资洽谈会、商贸活动等,培育国内的专业市场;

(十三)积极组织技术、学术研讨、交流、报告会,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和其它专业培训,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十四)代表行业参加有关国际行业组织和国际行业会议,开展国际或地区行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帮助会员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工作;

(十六)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十七)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能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协会分支机构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天然香料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合成香料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精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数字美妆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原料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信息工作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可持续发展(ESG)专业委员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芳香产业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电商生态专业委员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业委员会

入会条件和程序

一、入会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 拥护本会的章程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

二、入会程序

  • 提交入会申请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提交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 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 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 提出解决行业有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

  • 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 执行本会的决议

  • 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

  •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  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会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

理事单位:4000元;

会员单位:2000元;


本会会费按年度收取,每年收取当年会费。

联系方式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办公室

韩蕊   

电话:010-67663127   13810459359(微信同号)

邮箱:hanrui@caffci.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华熙LIVE 五棵松场馆办公区 

邮编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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